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等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和减证便民等工作要求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泗县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泗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泗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县)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泗县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四)驻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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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询:http://ah.zgjsks.com/html/2020/ksgg_0930/74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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